管控要点:
项目公司应在新项目获取后规定的时间(120天)内提交项目管理策划报告。
职责:
● 确保项目设计、招标、施工及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制度要求,对项目工程质量管理负直接责任。
● 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
● 监督各参建单位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目标,监督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 组织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制度要求完成管控职责范围内的图纸设计, 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审核;负责组织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
● 负责审查监理规划、施工组织总设计;负责组织深基坑、结构形式专家论证会;负责组织高大脚手架、空调联动调试、消防联动调试等方案评审;监督或审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类实施细则、方案的编制与实施;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监理单位监理实施。
● 负责组织各类样板的施工和自检验收;负责报请上级部门对一级样板进行检查。
● 按规定组织采购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监督和管理监理、施工单位按国家法律法规、合同、及制度要求对材料设备检查验收。
● 每周由工程副总组织现场实体工程质量、安全联合检查,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落实;组织质量问题分析会,对质量管理运行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偏差及时调整。
● 按规定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报请上级部门进行开业前、入伙前检查。
● 在物业投入使用(开业、入伙)后、正式移交前,负责工程遗留问题整改和质量缺陷完善; 正式移交后,协助商管公司、客户服务部、物业公司等物业使用管理单位制定保修期间工程质量投诉管理体系和工作方案,配合督促相关单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
● 当管辖范围内发生质量事故、存在质量隐患时,应立即采取补救和防范措施,并按要求上报,不得隐瞒;负责对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